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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枣庄市第九届运动会青少年组 竞赛项目招标办法》的通知

作者: 来自: 时间:2017-05-10 14:55:54

 枣运组发[2017]7

 

 

关于印发《枣庄市第九届运动会青少年组

竞赛项目招标办法》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各大企业:

为发挥举市体制优势,做好枣庄市第九届运动会青少年组各项目竞赛工作,同时通过承办比赛为基层培养更多的裁判员和体育骨干,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体育意识,改善体育设施条件,提高竞技体育水平,促进全市各项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展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成果,经研究决定,市九运会先期举办的竞赛项目由各区(市)分别承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设立分赛区

    对先期进行的举重、武术、跆拳道、柔道、摔跤、散手、游泳、足球、拳击、乒乓球、羽毛球、篮球、排球等十三个项目设立分赛区,由各区(市)根据要求承办,市九运会组委会统筹安排。

二、明确主办主体

    比赛由枣庄市人民政府主办,各区(市)人民政府承办。根据需要经双方协商后,可增加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比赛组委会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协商确定;比赛的筹备和实施工作在枣庄市第九届运动会组委会的领导下进行。

三、竞赛管理

    枣庄市第九届运动会组委会负责制定比赛项目的有关规定和管理办法。制定、下发各项目单项竞赛规程。并给予一定的竞赛经费补助、竞赛成绩证书、奖牌等。依据有关规定,检查验收承办单位的各项筹备组织工作(包括:接待安排、竞赛组织、住宿交通、安全保卫、宣传通讯、场地器材设施等)。

四、承办比赛的要求

1.组织成立承办竞赛的筹备班子,并明确一名分管领导靠上抓,安排具有竞赛组织、管理工作能力的业务骨干具体负责竞赛的各项工作,严格执行竞赛规则和竞赛规程,确保圆满完成任务。

2.成立单项竞委会,全面负责比赛的各项工作,保证赛区良好的赛风。

3.严格执行《国家体育竞赛赛区工作条例》,保证提供符合竞赛规则和规程规定的训练和比赛场地、器材设施,同时经枣庄市第九届运动会竞赛部审定认可。

4.加强运动队和裁判队伍的管理,确保赛前训练和比赛期间人员及车辆的安全。                  

5.住宿要求:有较好的住宿、交通、安全等后勤保障条件。保证伙食质量,严防食物中毒。住地要安静、卫生安全,训练和赛后提供热水(淋浴)洗澡。大会工作人员,裁判员住宿原则上安排2人标准间,运动员安排2-3人间,特殊项目裁判员与运动员不得安排同一住宿地点。

6.比赛现场必须配备医疗设备和医务人员,住地设医务室。

7.在运动员报到前5天,应全面落实比赛的各项准备工作。

8.做到竞赛组织严密,编排合理,成绩准确,秩序册、成绩册、证书及竞赛所需物品齐全,赛后将秩序册、成绩册一式十份、竞赛工作总结两份上报枣庄市第九届运动会竞赛部。

9.做好新闻宣传报道工作;为运动员比赛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并争取当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推动本项目的普及和发展。

10.负责承担裁判人员的有关经费(差旅、住宿、一般医疗、裁判服、交通等)和单项规程规定费用的收支。

11.比赛经费专款专用;承办单位享受有联系竞赛广告、赞助、门票及电视转播的权利。

附:枣庄市第九届运动会青少年组竞赛项目招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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