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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体育局关于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及有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自: 时间:2015-12-24 00:00:00

枣庄市体育局关于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及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体育局、各有关单位:

  我局按照鲁政办字[2015]98号文件及市编办公布的《枣庄市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见附表1),完成了行政许可事项的调整工作。现将调整结果公布如下:

  一、《枣庄市行政审批事项通用目录》中涉及到我局的许可事项共三项

  1、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按照《枣庄市人民政府令第137号》的要求,审批事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已下放至各区(市)体育局实施。

  2、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审批

  按照市政府关于“凡是市、区(市)两级均有审批权限的,一律下放到区(市)审批”的原则,该事项下放至各区(市)体育局实施。

  3、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按照《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2010年7月国发[2010]21号)要求,该事项已下放至各区(市)体育局实施。

  二、原审批事项的调整

  1、“全市体育竞赛审批”根据《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承接省政府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及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和行政权力清单等事项的通知》(枣政字[2015]61号)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

  2、“拆除公共体育文化设施的审核”根据市编办《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办字[2015]98号文件精神调整我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有关事项说明》要求调整为其他行政权力。

                                 201512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