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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迎智运 全民健身你我同行”冬季全民健身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自: 时间:2015-01-03 00:00:00


 

枣体发[2014]26号

关于开展“迎智运 全民健身你我同行”冬季全民健身活动的通知

 

各区(市)体育局、枣庄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各单项体育协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迎接2015第三届全国智力运动会在我市的举办,推动冬季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利用元旦、春节等时间节点,营造喜庆祥和的节日氛围,丰富广大群众节日文体活动,激发广大群众参加冬季体育锻炼热情,提高群众冬季健身意识,增强身体耐寒、抗病能力,进一步推动我市全民健身活动的深入开展,现将开展冬季全民健身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迎智运 全民健身你我同行

  二、活动时间

  2014年12月至2015年3月

    三、活动内容

  1、深入贯彻《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迎接2015年第三届全国智力运动会在我市的举办,宣传科学健身理念,传授科学健身方法技能。各单项体育协会和各健身站点,要根据自身情况和特点,开展有特色的体育健身活动和比赛,为市民在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搭建健身平台。

    2、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开展灵活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群体活动和赛事,充分利用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乡镇街道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等体育场地开展篮球、乒乓球、拔河、棋牌等体育比赛活动,满足不同人群的健身需求。

  3、做好公共体育设施向市民开放,积极组织好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尤其是体育部门管理的场馆应安排好每天的开放时间,在体育场馆醒目位置张贴公布开放时间安排表。

    四、工作要求

     1、各级体育部门应因地制宜广泛组织辖区内单位、居民开展太极拳(剑)、健身操、健身舞、健身腰鼓、棋类等健身活动。组织开展健身器械的正确使用方法学习,要充分利用各健身广场、健身站(点)健身器械,发挥体育骨干作用,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冬季体育锻炼。要把元旦、春节、元宵期间的全民健身活动当作一项重要任务,精心策划,周密安排,狠抓落实 。

    2、各单位要制订好工作方案,加强安全管理,确保万无一失,让广大群众度过一个健康、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3、各单位要积极与各新闻媒体联系,以春节期间全民健身系列活动为契机,通过各种新闻媒介和舆论宣传工具,加强对活动的宣传报道,不断扩大社会影响。
  请各单位于2015年3月15日前,将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情况报市体育局群体科。
  电子邮箱:sdzzqt@126.com
  联 系 人:赵钦席    联系电话:8059687

 

 

 2014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