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4年枣庄市第四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羽毛球比赛暨市直机关第四届羽毛球比赛的通知
枣体字[2014]62号
关于举办2014年枣庄市第四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羽毛球比赛
暨市直机关第四届羽毛球比赛的通知
市直各部门,各区(市)体育局、体育总会,各有关部门:
为了更好的贯彻全民健身计划,深入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活跃市民的业余文体生活,进一步促进全市羽毛球运动的广泛开展,提高我市羽毛球运动竞技水平,经研究,定于2014年11月12-13号举办2014年枣庄市全民健身运动会羽毛球比赛暨市直机关第四届羽毛球比赛,现将规程印发给你们,望各单位接到通知后,按规程要求认真组织,积极组队参加比赛。
附:2014年枣庄市全民健身运动会羽毛球比赛暨市直机关第四届羽毛球比赛规程
2014年10月28日
2014年枣庄市第四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羽毛球比赛
暨市直机关第四届羽毛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共枣庄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枣庄市体育局 枣庄市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
枣庄市羽毛球协会 枣庄市体育记者协会
枣庄银河羽毛球健身会馆
三、比赛时间、地点
2014年11月12日-13日 枣庄银河羽毛球健身会馆
四、比赛项目
男子单打 女子单打 男子双打 女子双打
五、参赛单位
(一)枣庄市各市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羽毛球俱乐部及羽毛球爱好者均可参赛。
(二)各队可报领队和教练各1名、运动员人数不限,运动员限代表一支队伍参赛。羽毛球爱好者也可单独报名。报名费100元,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
七、参赛资格
(一)运动员须提供适合该项运动的健康证明和保险。凡参赛者视为健康状况符合参赛要求。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责任自负,承办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二)参赛队员限枣庄市户籍,年满18周岁,须出示二代身份证,并经本次比赛组委会审核同意方可参赛。弄虚作假者取消比赛资格。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规则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羽毛球竞赛规则》和本次比赛有关规定。
(二)根据报名人数,比赛第一阶段采用分若干组循环赛,三局两胜制(15分制先到15为胜);每组第一名出线;出线后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三局两胜制(15分制,先到15为胜)决出前三名。
(三)双打运动员要求服装一致。
(四)比赛指定用球:凯胜KS20
比赛用球联系人:孙晋甫 8886688
(五)各代表队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场地参赛,迟到15分钟以上者视为弃权。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本次比赛不设团体,每队个人成绩前六名计入团体成绩,颁发团体奖励证书,不足六人的队伍不参加团体评奖;
(二)各组分别录取前六名颁发奖品和证书。第一名奖价值1000元枣庄银河羽毛球健身会馆充值卡;第二名奖价值500元枣庄银河羽毛球健身会馆充值卡;第三名奖价值300元枣庄银河羽毛球健身会馆充值卡;四至六名颁发纪念奖。
十、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表必须内容完整、真实,请于2014年11月8号12:00之前将报名表递交报名地点或发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候。
联系人:孙晋甫 13863236823 0632-8886688
邮箱:13863236823@163.com
地址:市中区东盛路5号枣庄市羽毛球运动协会
(二)定于2014年11月11日下午4:00在枣庄银河羽毛球健身会馆举行裁判员、领队、教练联席会议并抽签。请各代表队务必按时参加。
十一、本次裁判员由大会组委会统一选调。
十二、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