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枣庄市体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全民健身日”主题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自: 时间:2014-07-28 00:00:00

枣体群字[2014]10号

  

 

各区(市)体育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今年的8月8日是第六个全国“全民健身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带动和促进日常健身活动开展,加快推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引导广大群众增强健身意识,为切实做好2014年“全民健身日”主题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和《枣庄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按照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进一步推动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通过创新形式,整合资源,动员和引导各级体育部门和社会力量广泛组织开展贴近生活、丰富多彩、特色鲜明、注重实效、方便参与、利民惠民的体育健身活动,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体育健身的意识,为提高全民健康素质,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健身、参与健身、支持和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原则

  就近就便 因地制宜 简朴务实 公益惠民

  三、活动主题

  全民健身促健康 同心共筑中国梦

  四、宣传口号

  “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生活一辈子”、“人人热爱体育、全民健身强体”、“我健康,我快乐”、“好体魄,好生活”、“全民健身,你我同行”等,各区(市)可结合实际,提出特色鲜明、具有广泛号召力的宣传口号。

  五、活动时间

    8月8日为集中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日”活动的时间,各区(市)也可结合实际,适当拓展“全民健身日”活动的时间范围。

    六、活动内容

  1、启动仪式及竞赛活动

  市体育局将于8月8日上午在薛城区组织举办2014年枣庄市“全民健身日”主题活动启动仪式,组织部分健身项目表演展示、科学健身知识宣传和国民体质检测,在市体育中心举办毽球、乒乓球、足球、篮球比赛,市游泳管理中心举办游泳达标等级赛等便于参与的健身项目竞赛活动。

  2、场馆免费开放

  要严格按照《全民健身条例》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各类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全民健身日”期间,免费或优惠向广大群众开放有关工作,同时鼓励和支持其它各类体育设施和学校免费或优惠开放体育场馆,吸引更多人群参加健身活动;配合场馆开放,要集中组织国民体质监测及其他科学指导活动。各单位要将场馆免费开放及开展公益惠民健身服务活动等相关信息,提前通过当地主流媒体向社会公告。

  3、志愿服务活动

  要以落实《建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化机制工作方案》为契机,广泛动员和组织优秀运动员、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院校学生,深入社区、企业、学校等人群集聚区,开展义务健身辅导,讲解健身知识,推广健身方法,普及科学健身理念,为全民健身活动提供技术指导服务。

    七、有关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要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协同、调动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切实加强对“全民健身日”活动的组织领导,形成合力,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计划方案,并落实责任,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要确保安全有序。要加强活动组织管理,做到周密部署、细致安排,制定详实可行的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工作预案,进一步完善安全措施,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要重点加强对场馆免费开放、赛事活动食品安全、卫生防疫、交通安全等环节的监督监控,确定活动安全工作责任人,落实工作责任。要进一步强化对比赛活动参与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管理,确保各类健身活动赛事的安全有序进行。

  三要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平面媒体、互联网、新媒体等传媒方式,及时宣传“全民健身日”各类活动安排计划,全方位、多视角报道组织开展 “全民健身日”活动情况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全民健身活动、追求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生动事例,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形成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

  八、报送材料

    请各区(市)按照市“全民健身日”活动安排具体要求,于8月4日前将“全民健身日”活动方案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市体育局群体科。要及时总结本区市“全民健身日”活动开展情况,并于20日前报市体育局群体科(联系人:陈建,电话:8059688,电子邮箱zzstyjqtk@126.com )。市体育局将对各区(市)“全民健身日”组织开展情况适时进行通报,对表现突出的,择优推荐参加全省全民健身活动各类先进评比表彰。

   

枣庄市体育局

201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