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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体育局部署体育生活满意度调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作者:赵宇浩 来自: 时间:2020-09-21 08:49:18

在刚刚结束的枣庄市委对市体育局党组巡察“回头看”和全市体育生活满意度调查工作中,反馈了13条需要各区(市)配合整改的问题和意见建议,主要聚焦体育行政监管和行政执法中该管未管、体育设施应建未建、损毁器材该维修未及时维修、体育场馆应开放未开放,以及体育领域安全生产等五大方面。2020年9月18日,市体育局召集各区(市)的教体局局长、业务科科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主任,召开市委巡察和全市体育生活满意度调查反馈问题整改会议,围绕梳理的问题和群众意见建议,研究整改落实工作,部署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拉网式大排查专项行动。党组成员、副局长陈秀繁主持会议,市体育局局长、党组书记康宝奇安排部署了整改工作任务。

会议指出,巡察和满意度调查反馈的问题反映了市、县两级体育行政部门对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认识不到位、体育民生推进工作作风不扎实的问题,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认领巡察和满意度调查反馈的问题,坚决克服“无关”和“过关”思想,切实担负整改的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不折不扣地开展整改工作。一是大力宣传贯彻《山东省全民健身条例》。依据体育法规条例规定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协调有关部门依据《全民健身条例》履职尽责,共同加强体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力度,加大经费投入,确保中央、省、市重要部署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确保公共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保障人民群众健身权益。把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作为贯彻落实《条例》的首要任务,聘请《条例》起草专家解读全民健身工作;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的骨干作用,宣传、实施《条例》,多渠道扩大贯彻实施《条例》的社会影响力。落实好市县两级全民健身运动会的举办。按时完成规定的办赛数量,县级比赛项目不少于10项,引导更多群众参与全民健身。积极争取本级人大及相关部门的支持,适时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二是加强体育总会组织建设。体育总会是《体育法》《山东省全民健身条例》法定的群众性体育组织,是应该依法成立的非营利性社团法人,应当依照章程培育发展基层健身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宣传全民健身知识,提供科学健身指导。市人大常委会将监督落实县级和镇街体育总会组织建设,督促各区(市)运用好体育法规条例,力争做到有体育总会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牌子的“五有”建设标准。三是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进一步落实国家有关体育设施建设标准。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按照有关规定规划建设体育设施,并与居民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做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和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扫尾工作,行政村体育健身场地覆盖率要超过95%,“十三五”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在完成43块建设任务的基础上,力争达到52块,确保每个区(市)建设2块标准足球场。四是编制《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结合《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体育强国建设纲要》,科学编制“十四五”全民健身实施计划。五是推动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抓紧建设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学校体育场馆开放典型,带动具备条件的学校积极开放,探索建立学校体育场馆开放制度体系。与财政沟通协调,争取体育彩票公益金全额用于体育事业,并争取一定比例用于学校体育场馆开放补贴。六是推进县级体校办学模式改革。10月份,保证完成“县县有体校”的改革目标,同时抓好体校管理团队建设,重视体校教练员队伍建设,利用好省运动队退役运动员安置政策,选招优秀退役运动员。七是监督落实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的产业政策。研究制定市、县两级《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 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引导督促各级各部门重视体育产业发展

会议还部署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拉网式大排查专项行动,从现在起到10月底,针对公共体育场馆、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场所、射击运动单位、赛事活动安全、训练参赛安全等方面的事故隐患,通过拉网式大排查专项行动, 将各类安全隐患全部排查到位,并及时整改、有效管控,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推动隐患排查常态化、制度化、机制化,确保全省体育事业安全健康持续向好发展。(赵宇浩)